柳公居士 作品

第二百零六章 培訓考試

局裡組織在職大培訓,內容很豐富,開了好幾門課,既有政治理論,又有法律知識。單是法律知識方面,就有憲法、刑法、刑事訴訟法、民法、民事訴訟法、經濟法,還有勞教工作業務知識。

要說,這種在職培訓,學習法律和勞教工作業務,對勞教幹警來說,都是十分必要的。所裡又統一組織集中學習和考試輔導,但總有一些人不當成一回事,也就有了這樣一種說法:說起來重要,學起來次要,忙起來就不要了。

前一段所裡鬧水荒的時候,負責組織學習的政治處王學仁主任就發了一次脾氣,但限於客觀環境條件太差,也不得不默許,集中學習變成個人自學。

新所長上任,集中整治自然環境又成了大事,培訓學習又被扔到一邊去了。

第一階段,所裡自己組織考試,有的人兩個多月的學習時間,一天課沒聽過,作業也沒做過,可是考試成績照樣八、九十分,而那些天天學習,作業一次不拉,輔導一次沒缺的,考試也是不顯山不露水。

為什麼會成這個樣子呢?

勞教局以為創新了一種在職培訓新方法,部裡還準備作為新經驗在全國勞教系統推廣。如果考試成績一塌糊塗,不像樣子,怎麼能行呢?

於是乎,在考試前夕,專門請了一名出題的行家,來所裡劃了重點,圈定了考試範圍,基本考中率在70%以上。

即便是這樣,許多人還是背不會、記不住,紙條、課本全部帶進考場,大肆抄答案,反正也沒人管。紙條、課本里找不到答案,乾脆就藉藉東西南北風,拿別人的試卷一抄了之。

還有甚者,有個別人被考試嚇破了膽,連這樣的考試也不敢參加了。

週五,規定的集體學習日,到會議室聽課的不到15個人,其中還包括3個所領導。真正聚精會神聽課的幾乎沒有,大部分都在那兒打瞌睡。

作為班長的顏正實主任,看情況不妙,於是宣佈:“下午就不集體聽課嘍,大家互相傳達到,把佈置的作業認真做一下。”

“做作業?沒有作業本,用什麼做啊!”有幾個人同時發問。